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
《石嘴山市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与激励办法(试行)》
意见的公告
为进一步引导企业树立绿色生态发展理念,优化资源要素配置,加快转型升级,着力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,推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。按照市政府工作安排和《石嘴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》要求,由市发改委起草、市人民政府印发《石嘴山市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与激励办法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。《办法》自2021年6月18日正式施行,有效期至2023年6月17日。《办法》的制定借鉴了浙江、山东等地的先进经验,汲取2017年原评价办法的经验,并结合我市实际形成了此《办法》。按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《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现对该《办法》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。为确保《办法》公正、公开、合法、合理、可操作,现向社会公开征询意见建议。
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2年8月3日至2022年8月12日。若对该《办法》有意见或建议,请在征求意见期限内,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反馈。
附:《石嘴山市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与激励办法 (试行)》
地址:石嘴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(行政中心B1-141)。
电话:0952-2218565
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《石嘴山市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与激励暂行办法》的通知.ofd
石嘴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2022年8月2日